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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解波司登的魔術交易 (2011/5/24)

小時候,高仁常常到公園玩耍,總會弄到汗流浹背,便嚷着要高媽媽帶高仁到「士多」買雪條。高仁獨沽一味最愛巨星雪條,貪其有三層味道──七彩朱古力碎糖、雲呢拿雪糕及士多啤梨味冰條,食一支便可以滿足三個願望。

單一業務風險較高

上周提到的波司登(3998),上市時業務也是獨沽一味,只專注於羽絨服裝的業務,其後透過收購擴展至男裝業務,業務範疇才較為多元化。不過,高仁發現波司登在箇中交易過程中頗為「兜轉」,由原先的關連交易「變」為須予披露交易。究竟是magic?還是財技?

在投資者眼中,上市公司的業務獨沽一味,有兩個不同的解讀方式,一是專注本業;二是風險過於集中。波司登上市不久,港股創出歷史新高,隨即大幅下挫。而全球暖化及暖冬問題日益備受關注,市場憂慮波司登的業務風險較高,故此頓時成為眾矢之的。

業務風險又可以細分為銷售風險及營運風險。銷售風險反映公司的收入,可能受經濟情況、競爭對手行動或外在環境因素等的影響,導致產品價格及銷售量與預期有所出入,對收入增添不確定性因素。

營運風險則反映公司的支出,可能受營運成本結構影響,固定營運成本對可變營運成本愈高的話,營運風險則愈高。而收入及開支的不確定性,最終會影響到營運盈利的表現。

男裝公司先售第三者

到2008年8月底,波司登與港股同坐「跳樓機」,跌至貼近當時的底部位置。波司登董事長兼CEO高德康的兒子及聯繫人高曉東,其所擁有83%股權的常熟波司登卻表示有意按3.85億元人民幣的代價,向獨立第三方轉讓從事男裝業務的江蘇康博製衣(下稱男裝公司)70%股權。根據男裝公司2007年度純利約 5300萬元人民幣計算,交易市盈率相等於約10.4倍。

高仁謹此聲明:雖然高仁與高德康都是姓高,俗語有云同姓三分親,但高仁絕不是波司登的聯繫人。根據招股書披露的不競爭協議,倘高德康或其任何聯繫人擬出售男裝業務,必須先向波司登提供優先購買權。

即使波司登拒絕收購,高德康及其聯繫人均不得與任何第三方進行出售事項,除非出售條款不優於給予波司登的條款。因此,波司登有優先購買男裝公司70%股權的權利。

不過,波司登決定不行使優先購買權,其解釋是:一、當時男裝公司的業務經營歷史較短,不能保證業績可保持貫徹一致並取得持續增長;二、行使優先購買權僅讓集團擁有男裝公司70%股權(即是非全資附屬公司),不能保證可收購其餘30%股權,但盈虧、資產或負債卻需要全部入賬;三、需要更多時間評估有關海外拓展計劃對男裝公司的有利程度;四、即使不行使優先購買權,亦可以象徵式代價「十蚊雞」(10元),買入選擇權協議全購男裝公司所有股權,而屆時所用代價僅是以9至10倍市盈率為基礎。

行使權利「翻兜」買入

還未夠一年的時間,即2009年5月,波司登已急不及待,向該名獨立第三方發出行使買入選擇權的通知,收購男裝公司全部股權。有鑑於男裝公司截至2009年3月底止年度的純利,超越訂立買入選擇權協議時的純利目標,故此要支付最高的現金代價6.5億元人民幣。

根據聯交所的Five-tests(資產比率、代價比率、盈利比率、收入比率及股本比率)之後,波司登行使買入選擇權,計算的適用百分比率高於5%但低於 25%,僅屬於須予披露交易。而買入選擇權構成最低豁免水平交易,故此毋須遵守上市規則的申報、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規定。

上述交易之所以被稱為魔術交易。首先,聯繫公司常熟波司登計劃出售男裝公司70%股權的時間,正值是金融海嘯期的醞釀期,全球經濟「風頭火勢」,港股也處於當時的低谷。

高仁估計,波司登股東對行使優先購買權的興趣不大,反對交易的機會甚高。況且大股東高德康屬於聯繫人,需要在股東特別大會上放棄表決,也增加決議案通過的難度。因此,波司登選擇不行使優先購買權,相信反而較容易獲得獨立股東贊成通過。

果然一如高仁所料,波司登的獨立股東以99.99%的大多數贊成票數,批准不行使優先購買權。常熟波司登的男裝公司70%股權成功易手予獨立第三方,令獨立第三方可以全資擁有男裝公司。

關連交易「變」不關連

其後,波司登行使買入選擇權協議,但男裝公司已由獨立第三方擁有,加上Five-tests對收購交易的分類,該項交易僅屬於須予披露交易。

根據上市規則的規定,波司登只須通知聯交所及發出公告,但不需要股東批准、向股東發出通函及會計師報告。

憑藉一個小小的魔術交易,波司登在不足一年的時間,便成功從聯繫人及獨立第三方手中,把男裝公司全部股權收歸旗下。

本欄逢周二刊出,下周將揭開第一太平(142)回購股份的「順風車」。

上市規則小檔案

涉及選擇權的關連交易:

.上市發行人與關連人士之間的任何選擇權交易。

.當中可以是沽出、接受、轉讓、行使或不行使有關的選擇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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