世界上有很多事情,總是一不離二、二不離三。這邊廂的波司登(3998),在大股東增持股份後,公司再以股東資金回購股份,存在替大股東「抬轎」或「護駕」的嫌疑。那邊廂的第一太平(142),同樣以大型股份回購(share repurchase)計劃去支撐股價之際,公司董事卻同一時間行使購股權(options),低買高賣獲利套現,似乎有乘坐「順風車」的嫌疑。
在「拆解波司登回購財技」一文中,高仁已經解釋過股份回購的定義,在此不贅。至於購股權是上市公司根據所採納的購股權計劃,授出予董事或僱員等合資格參與者的一種衍生工具,它是給予持有人一項特定的權利,在到期日前以特定行使價,購入特定數目的股份。
授出購股權原因
獲授予購股權後,僱員便可以按照歸屬時間表,在不同階段行使其權利,以認購若干百分比的股份。而行使購股權與否,主要視乎當時股價與行使價的差別,若果前者高於後者的話,僱員既然有「着數」,不行使便蝕底。
上市公司除了給予僱員基本薪金和獎勵性花紅的報酬外,部分公司會授出購股權作為股份相關報酬,其主要目的是希望僱員與股東同坐一條船,提高工作動力。若果僱員盡心竭力把業務做好,業績好,股價自然升,僱員及股東齊齊得益。另一個授出購股權的作用,表面是有助提升僱員對公司的歸屬感,其實是希望以購股權「綁住」員工,可以長時間為公司「做牛做馬」。
大型回購支撐股價
說回一太的個案,於2010年6月1日,集團宣布董事會已批准一項大型股份回購計劃,以於24個月(即2010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期間)內,在公開市場以「場內購回」形式,購回最多價值1.3億美元(約10億港元)的公司股份。
根據公司年報,一太於2009年年底持有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約9.37億美元,按此計算,整個大型股份回購計劃可能花費近14%的現金,勁不勁?
對於股份回購的原因,一太解釋是考慮到營運公司的相關強勁表現、增長前景及集團投資產生現金的能力。董事相信集團的價值被大幅低估,按照當時收市價5.09元對資產淨值所計算,兩者折讓幅度約為48.3%。
集團聲稱,實施24個月的股份回購計劃,也是以提升全體股東的價值為目標。
一太果然言出必行,從2010年6月7日起,便頻密地在聯交所回購股份。集團從5元邊緣左右一直buy、buy、buy,受回購股份支撐之下,回購價一度高見7.39元,目前仍企於約6.7元水平。
自從回購股份之後,雖然一太股價已累積飆升超過三成,但其大型回購行動還未有停下來的迹象。截至2011年5月30日止,集團回購股份總數已達到4951萬股股份,涉及金額約3.35億元,相當於整個股份回購計劃目標金額的33.5%【表1】。
董事低買高賣套現
不過,在這個敏感的非常時期,一太的三名董事卻選擇行使購股權,並且即日沽貨獲利。董事A的行動最為迅速,公司進行股份回購不久之後,便率先以「超筍價」1.6698元行使購股權,「一鋪」獲利約629萬元。
另外兩名董事也有樣學樣,多次行使購股權買入股份,隨即在市場出售套現;其中,董事B的買貨及出貨紀錄較為頻密,兩隻手也數不完,累計淨賺約1855萬元;董事C的買賣次數較少,行使價也較高(5.0569元),所以僅累計賺591萬元【表2】。
一般而言,公司進行股份回購行動後,股份將予以註銷,每股盈利及每股資產淨值便會相應上升,股東權益也有望提升,為股價帶來正面刺激作用。
公司董事或僱員以低於市價行使購股權,再以市價出售股份獲利,低買高賣的操盤策略,也是人之常情。
巧合與避嫌
不過,高仁認為中間最少有三個問題值得反思:
一、公司批准大型回購行動在前,部分董事選擇行使購股權沽貨獲利在後,兩者一先一後的行動,時間上是否太過巧合?
二、在審議大型股份回購行動計劃的董事會會議上,持有公司購股權的董事作為可能受益者,有否放棄表決權以避嫌?
三、 既然董事相信集團價值被低估,期望利用股份回購行動去縮窄股價折讓,但部分董事行使購股權後不持貨,反而是沽出股份獲利套現,是不是與公司的理念背道而馳?
高仁左思右想之後,想到一個比較老套但又相當貼切的例子,可以讓讀者深入思考一下。於2003年3月,前財爺「蟲蟲」在財政預算案公布調高汽車首次登記稅,隨即被傳媒「踢爆」此前曾經購買一輛新車,變相節省了相關稅項。
其後,當事人解釋並非有意避稅,新車主要供接載初生女兒及妻子之用,只是時間上的巧合,但輿論一面倒不支持「蟲蟲」,原因是市民對高官操守有一定期望,不希望見到以權謀私。
套用上述事件在上市公司身上,董事會對利益衝突避嫌,又是否同樣重要?
本欄逢周二刊出,下周將會再次探討「唉女」,並且跟「唉女」算算賬。
在「拆解波司登回購財技」一文中,高仁已經解釋過股份回購的定義,在此不贅。至於購股權是上市公司根據所採納的購股權計劃,授出予董事或僱員等合資格參與者的一種衍生工具,它是給予持有人一項特定的權利,在到期日前以特定行使價,購入特定數目的股份。
授出購股權原因
獲授予購股權後,僱員便可以按照歸屬時間表,在不同階段行使其權利,以認購若干百分比的股份。而行使購股權與否,主要視乎當時股價與行使價的差別,若果前者高於後者的話,僱員既然有「着數」,不行使便蝕底。
上市公司除了給予僱員基本薪金和獎勵性花紅的報酬外,部分公司會授出購股權作為股份相關報酬,其主要目的是希望僱員與股東同坐一條船,提高工作動力。若果僱員盡心竭力把業務做好,業績好,股價自然升,僱員及股東齊齊得益。另一個授出購股權的作用,表面是有助提升僱員對公司的歸屬感,其實是希望以購股權「綁住」員工,可以長時間為公司「做牛做馬」。
大型回購支撐股價
說回一太的個案,於2010年6月1日,集團宣布董事會已批准一項大型股份回購計劃,以於24個月(即2010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期間)內,在公開市場以「場內購回」形式,購回最多價值1.3億美元(約10億港元)的公司股份。
根據公司年報,一太於2009年年底持有現金及現金等值項目約9.37億美元,按此計算,整個大型股份回購計劃可能花費近14%的現金,勁不勁?
對於股份回購的原因,一太解釋是考慮到營運公司的相關強勁表現、增長前景及集團投資產生現金的能力。董事相信集團的價值被大幅低估,按照當時收市價5.09元對資產淨值所計算,兩者折讓幅度約為48.3%。
集團聲稱,實施24個月的股份回購計劃,也是以提升全體股東的價值為目標。
一太果然言出必行,從2010年6月7日起,便頻密地在聯交所回購股份。集團從5元邊緣左右一直buy、buy、buy,受回購股份支撐之下,回購價一度高見7.39元,目前仍企於約6.7元水平。
自從回購股份之後,雖然一太股價已累積飆升超過三成,但其大型回購行動還未有停下來的迹象。截至2011年5月30日止,集團回購股份總數已達到4951萬股股份,涉及金額約3.35億元,相當於整個股份回購計劃目標金額的33.5%【表1】。
董事低買高賣套現
不過,在這個敏感的非常時期,一太的三名董事卻選擇行使購股權,並且即日沽貨獲利。董事A的行動最為迅速,公司進行股份回購不久之後,便率先以「超筍價」1.6698元行使購股權,「一鋪」獲利約629萬元。
另外兩名董事也有樣學樣,多次行使購股權買入股份,隨即在市場出售套現;其中,董事B的買貨及出貨紀錄較為頻密,兩隻手也數不完,累計淨賺約1855萬元;董事C的買賣次數較少,行使價也較高(5.0569元),所以僅累計賺591萬元【表2】。
一般而言,公司進行股份回購行動後,股份將予以註銷,每股盈利及每股資產淨值便會相應上升,股東權益也有望提升,為股價帶來正面刺激作用。
公司董事或僱員以低於市價行使購股權,再以市價出售股份獲利,低買高賣的操盤策略,也是人之常情。
巧合與避嫌
不過,高仁認為中間最少有三個問題值得反思:
一、公司批准大型回購行動在前,部分董事選擇行使購股權沽貨獲利在後,兩者一先一後的行動,時間上是否太過巧合?
二、在審議大型股份回購行動計劃的董事會會議上,持有公司購股權的董事作為可能受益者,有否放棄表決權以避嫌?
三、 既然董事相信集團價值被低估,期望利用股份回購行動去縮窄股價折讓,但部分董事行使購股權後不持貨,反而是沽出股份獲利套現,是不是與公司的理念背道而馳?
高仁左思右想之後,想到一個比較老套但又相當貼切的例子,可以讓讀者深入思考一下。於2003年3月,前財爺「蟲蟲」在財政預算案公布調高汽車首次登記稅,隨即被傳媒「踢爆」此前曾經購買一輛新車,變相節省了相關稅項。
其後,當事人解釋並非有意避稅,新車主要供接載初生女兒及妻子之用,只是時間上的巧合,但輿論一面倒不支持「蟲蟲」,原因是市民對高官操守有一定期望,不希望見到以權謀私。
套用上述事件在上市公司身上,董事會對利益衝突避嫌,又是否同樣重要?
本欄逢周二刊出,下周將會再次探討「唉女」,並且跟「唉女」算算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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